一.学校自然情况
学校名称:沈阳科技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二西路30号
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2万平方米(约合62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6.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14.5平方米;生师比16.9:1;专任教师402人,其中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8.8%;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26.6%;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6625.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479.9元;图书65.5万册,生均图书83.8册。(数据截止到2024年9月)
住宿条件:2025级新生宿舍标准为4、6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5级新生入学宿舍采取网上预订方式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各省已于2022年公布)严格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1.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各省已于2022年公布)严格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1.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各省已于2022年公布)严格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1.计划分配原则:根据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各专业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学校不设预留计划。
2.各专业招生不受语种限制。
3.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2021年在教育部选考科目要求系统填报内容(各省已于2022年公布)严格一致。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