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要求,深入落实《沈阳科技学院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践行全员创新、全程创新、全方位创新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根据《沈阳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现启动2024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一)一般项目
“大创训练计划”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问题和课题为核心的教学模式改革,倡导以项目为载体、以学生为主体的创新性实验,注重研究过程,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学生得到创新性科学研究的锻炼。项目以学生个人或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2.创业训练项目。旨在探索以实际或模拟的商业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项目以学生团队的形式展开,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每个项目参与学生不超过5人。
3.创业实践项目。以学生团队形式,在学校和企业导师的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为引导我校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各教师也可指导学生参与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见附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我校和社会现有的实验室、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重点支持项目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择优推荐,推荐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项目支持经费原则上不低于同类型其他“国创计划”项目支持经费的2倍。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团队成员专业、能力结构较为合理。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或创业实践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每名学生可参与不同时期申报的项目,但参与总数不得超过两个。
(二)项目组需有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进行指导,第一指导教师需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硕士学位或曾指导学生在校级以上(含校级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申报国家级项目的指导教师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一名。同一个指导教师每年指导的新申报项目不能超过2个,但有多次指导过国家级、省级项目且其所指导项目曾获得结题的,数量可增至3个。
三、工作流程
大创训练计划工作总体工作分为立项申请、立项公示、立项、中期检查、结题申请和结题答辩等工作,学校配套一定经费支持,结题后将为师生颁发结题证书。
四、项目经费
(一)我校决定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大创训练计划配套经费,各级各类“大创计划”项目经费来源总额原则上按照省教育厅的通知上限执行。
(二)项目立项后,学校将划拨项目经费的30%用于项目启动实施,项目中期检查通过后下拨项目经费的50%支持项目的运行,结题验收合格后下拨项目经费的20%余款。
五、项目报送流程
1.本次项目报送工作使用“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共享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cxcy.upln.cn。
2.步骤及要求:学生注册账户,登录共享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报名、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由指导教师签字、系部盖章、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盖章后的“申报书”PDF版本,以上工作需要于2024年7月1日晚22:00前完成。
六、联系人:
总负责人:田川老师
总协调人:王森老师
经费管理:董阳老师
电话:024-31919656
附件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附件4:平台申报学生端操作教程
附件5:《沈阳科技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BlZ1O-hsjOCh4FYN8ism5Q
提取码:9656
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4年5月28日